如何分配股份期权
下面整理对于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和期权:
硅谷
硅谷的一般原则如下:
外聘CEO
:5%到8%;副总
:0.8%到1.3%;一线管理人员
: 0.25%;普通员工
: 0.1%;外聘董事会董事
: 0.25%。
期权总共占公司15%到20%股份。
期权在工作1年后开始兑现,4年兑现完毕。
另外一个解释:
- 公司初创时(定义在VC进入之前),一个副总可能要2%到5%的期权;
- A轮融资之后,副总变成1%到2%;
- B轮融资后,副总变成0.5%到1%;
- C轮或者 接近IPO的时候,副总就是0.2%到0.5%
总的来说:
公司除了创始人之外的核心高管(CTO、CFO等)一般是VP的2到3倍
总监级别的一般是副总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
依此类推。
这只是一个大约的估计,实际操作上还有很多因素。
有人可能会问我如何定义副总、总监,因为不同的人定义可能是很不一样的。
一般定义副总是一个能独挡一个或几个公司部门,管理至少几十个人的人,是一个你可以 想象在公司成熟、甚至上市后,还是一个随着公司成长能继续做副总的人。
总监是一个在公司早期能负责一个部门工作,但在未来还看不出能够在公司成熟后继续独 挡一面的人,他可能成为副总,也可能成为副总下面管理一个部门中一个或者几个分支的负责人。总监也可能是一个最核心、最厉害的技术高手。如果你对副总、总监的定义不一样,可以对我刚才的数字做调整。
给多少?
有的时候,公司会在入职前或者入职的时候就有一个股份数的承诺。
更多的时候,公司不会在入职时直接承诺股份数,但会承诺,在入职一段时间之后(比如半年),根据工作业绩和表现,来决定实际发放的股份数。
给多少人
易趣当时走的是硅谷道路,公司几乎每个人都有期权,而且发得很早,公司刚开始就有,员工过了试用期就发。
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可以齐心协力,大家一起把公司做成功,大家都高兴。
坏处是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都“免费”拿到,很多人不够珍惜,觉得期权不会值很多钱。
也有些公司,走的是 另一个极端,发得很晚,到了公司快上市的时候才发,而且发得很少,很多员工都没有,或者做了两三年以上的老员工才有。
有些公司,包括安居客、诺凡麦等在内,是采取折衷的方法,还是比较多的员工有期权,但不是“自动”的,而是员工的职位或者工作表现满足了一定的标准再给,要给的话是比较多的。
什么时候给?
确定了发放的股份数之后,公司要和员工签订员工持股合同,或者员工期权合同。创业公司由于搭建团队的时间点常常会早于公司正式设立的时间点,这就是口头承诺的原因,因为只有到有了正式的公司法人资格后,公司才能和员工签订这些合同
按什么价格给?
期权不是股票,期权是合同,是员工到了一定时候,有权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双方约定的股份数。
因此,公司可以随意制定这个价格,一般来说,A 轮之前给的价格都非常低非常低。但后面再发放,不管是给新员工,还是给老员工增加期权,价格都要和公司当时的每股价值有一个对应。
对于创业团队成员来说,如果期权的行权价极低,可以不用在乎期权和股票的区别。因为对公司来说,股票给出去比较麻烦,未来发展道路中会因此遇到很多不可预期的障碍,因此创业公司都会倾向于给期权,而非股票。而对成员来说,如果行权价几乎为零,那么我建议也要能理解公司的这个考虑。毕竟如果未来公司遇到了障碍,也是大家的障碍。
怎么给?
Vesting
期权一般是分期发放的,这就是常说的 vesting。业内通常的做法,是分成四年来发放,每月一次,也就是说,自合同规定的计算起始日开始,每工作满一个月,期权就到手了 1/48。
Vesting的问题,3年、4年还是5年?很多创业者都觉得短一些好,我觉得长一些好。
做一个好公司,三年成功是非常幸运的,五年是比较正常的。
你不希望你的员工过了两年半来找你问:“我的期权再过半年就全部Vest了,请再给我一点吧。”
还有一个条款是在公司上市或被卖的时候,员工没有被 Vest的期权是不是应该全部立即Vest(accelerated vesting)。
这里大家没有一个共识。我觉得可以把剩下的没有Vest的期权Vest一半,这样员工比较高兴,觉得比较公平。
同时,不全部Vest, 可以避免公司上市或被卖后,很多员工都马上走掉。
计算起始日
不管是一上来就给股份数的,还是过了半年才确定股份数的,对于创始团队成员来说,第一次给期权,计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来说是公司和员工商定后双方都能接受的日期,有的公司是从入职日起算,有的公司是按照统一的起算日期,具体情况要看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如果是第二次发放期权,计算的起始日就由公司自己来决定了。
Cliff
由于员工进入公司后,有可能会发现彼此并不合适,但员工待了很短时间就离开公司却还能拿到期权,这对创业公司是不公平的,因此会设立一个底线,英文称为 cliff。如果是四年期的 vesting,那么 cliff 一般是一年,也就是说,员工入职一年之内不兑现,如果一年之内离开,没有期权。满一年后,一次性获得 1/4 的承诺期权数,之后每满一个月,就到手 1/48。
怎么算到手?
Vested
所谓「到手」,也就是兑现,英文称vested
,即是算到你头上的期权数。但这并不是直接打几张小条给你,而是说,根据员工持股合同,你有权去购买的股数。这个权利会一直有效,直到你不再为公司提供服务,比如离职。
行权期限
公司一般会规定,员工离职之后多长时间内,必须决定是否行使这个购买的权利,通常会设定为 180 天,也就是说,如果你 vested 1 万股,离职后 180 天内必须决定是否要行权,也就是根据合同规定的价格购买这部分 vested 的期权数(或者待了一年,vested 1/4 的期权数;或者待满了四年,全部 vested。)。不过在国内,目前的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是不接受返程投资公司的员工在上市前行权的。
实际举例
- 1月1日:我加入一家公司,公司承诺有期权,过了半年再决定具体的股份数,计算起始日另行商定。
- 7月1日:公司说,给我 48,000 股的期权。签订分期四年发放、一年 cliff、行权价 0.01 元的合同,起始日为当日。
- 次年7月1日:我 vested 12,000 股。
- 次年8月1日:我又多 vested 1,000 股,之后每月皆同。
- 第三年1月1日:我总共 vested 18,000 股。
- 第三年1月2日:我离职。180 天之内,我必须决定是否要花 180 元购买我 vested 的这 18,000 股。